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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物品可用亦可不用,丟掉又可惜,該如何取捨處理呢?
■不要物品檢驗法: 1.此件物品讓您產生猶豫不決、模稜兩可的感覺,建議不要留下。
2.此件物品雖還算新,但新家沒地方放置,建議不要留下。
3.一年以上沒把玩的藝品、沒穿幾次的衣物,建議不要留下。
■不要物品處理法: 1.還不錯的,做公關送給品味相當的人
2.有賣像的,上網拍賣賺點蠅頭小利
3.衣物,捐給舊衣回收單位
4.大型家具,電洽居家所在地環保大隊處理
5.廢棄物,付費請搬家公司代為處理或自行運送至收購站.
~提醒:有價值的物品,最好是搬運前一個月~二週前開始送人或拍賣,這樣才能從容搬家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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